Manchester City F.C.

图:Little Savage/CC BY-SA 4.0(来源 Wikimedia Commons)

据ESPN10月20日的报道,英格兰独立足球监管机构(IFR)主席大卫·科根接受采访时撂下一句话:如果曼城上诉失败、有罪裁决维持,监管机构有权要求所有者把球队卖掉,所有者没有拒绝的余地,监管机构"绝对权力"在握。

这话从一个监管机构主席嘴里说出来,分量不一样。

据Taipei Times转引的报道,科根这话是接受媒体采访时讲的原话,跟懂球帝、推特上随口感慨完全不是一个量级。这件事本身是真的——监管机构确实有这个说法,也确实有这个法律授权。但曼城到底会不会被真的逼到卖队,这完全是另一回事。

独立足球监管机构是什么,凭什么能这么说话

英格兰的职业足球过去几十年基本是行业自律:英足总、英超联盟自己定规则、自己查、自己罚,政府不插手,也没有专门的政府部门来管。足球归哪个部门管这个问题,过去十几年基本没有标准答案——没有部门管,是行业自己管自己。

《足球治理法》改了这件事。这部法律设立了独立足球监管机构IFR,第一次把所有者适格性审查和强制退出写进了国家立法,而不是写在联赛自己那份章程里。过去俱乐部老板想买想卖,过的是联赛内部的适格人选测试;现在多了一道由议会立法设立、理论上要向国会负责的外部关卡。目前能被称为独立足球监管机构的,全世界范围内也就英格兰这一家,大部分职业联赛仍然是行业自治。

这才是这次新闻真正的分量所在:不是监管机构说了句狠话,是英格兰足球治理的底层逻辑,头一回从行业自己管自己,变成了国家用法律管。

曼城这案子走到哪一步了

独立委员会9月29日正式裁定,曼城115项英超财务规则指控里114项成立——80项商业协议造假指控全部坐实,35项阻挠调查指控里34项成立,只有1项没被认定。裁决认定曼城在2009/10到2017/18赛季之间,通过不实商业协议虚报收入或压低成本,涉及金额超过9亿英镑。

曼城10月1日已经上诉,案子转去一个保密的上诉委员会审,处罚问题另案处理,目前连排期都没有。俱乐部的回应很硬气:对所有指控都不认罪,说自己握有充分证据支持自身立场。

科根"绝对权力"的发言,是在这个背景下说的——他说的是"如果"上诉失败。他自己同时也承认,在上诉程序走完之前就下判断"将是一个巨大的错误"。

喊话和真正执行,中间差着一整个上诉委员会

此乃问题关键。IFR有没有逼人卖队的法定权力,和它这次会不会真的用上,是两件事。

①上诉还没审完,连流程排期都没出来,尚难预料要拖到什么时候。②就算维持原判,强制出让也不是按个按钮就能启动的行政命令,走的还是一整套法律程序,中间给曼城留的操作空间不会小。③政治这条线也不干净——英国首相安迪·伯纳姆9月30日前后表态,如果曼城阿布扎比背景的所有者因此离场,他会相当担忧,唐宁街随后澄清"没有人能凌驾于规则之上",影子体育大臣路易·弗伦奇当场质疑首相在调查未完时公开为所有者站台,是不是本身就是一种施压。科根10月13日自己也表态,如果案子出现政治干预,他会辞去IFR主席职务——这话反过来说明,他自己也清楚这里面政治风险不小。

必须承认的是,这三条摆在一起,喊话的分量和能不能走到执行那一步的分量,中间差着不小的距离。真把球队逼到卖,英格兰历史上还没有先例。

这事对曼城模式意味着什么

曼城这类主权基金或财团控股的俱乐部,其一,过去面对的外部约束主要是联赛自己的财务公平规则,顶格处罚也就是扣分、罚款,联赛内部消化;其二,现在多了一层能动所有权本身的外部法律授权,这是头一回。即便这次不会真的走到强制出售,这道关卡已经立在那了,以后任何想买英格兰顶级俱乐部的主权基金或财团,都要先过这一关。

上诉委员会那间会议室,现在连开庭日期都还没排上。科根那句"绝对权力",眼下也就还挂在采访稿里。曼城这个赛季结束之前不会被勒令卖队,这个判断我先放在这儿,等结果来打脸。

常见问题

Q:独立足球监管机构是什么?

英格兰依据《足球治理法》设立的IFR,首次把俱乐部所有者适格性审查和强制退出写入国家立法,由法律层面监管球队所有权。

Q:足球归哪个部门管?

过去英格兰职业足球基本是行业自律,由英足总、英超自己定规则,没有专门政府部门管;现在多了IFR这层法律外部监管。

Q:独立足球监管机构有哪些?

据文章所述,目前全世界能被称为独立足球监管机构的只有英格兰的IFR一家,其他大多数职业联赛仍是行业自治。